9月10日,由集团下属环境建设公司牵头开展的《绍兴市柯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评估项目》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并被专家组认定为“浙江首个”,对全省规范处置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具有示范意义。
针对当前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中污泥资源化处置与监管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明确柯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的固体废弃物性质,规范污泥安全处置与监管工作,环境建设公司联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启动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专项评估,对污泥处置现状进行全面评估,以明确农污处理设施污泥处置技术路线,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监管机制。
此次评估重点聚焦四方面:一是全面掌握现状。准确掌握污泥的数量、特性及处置方式;二是精准识别问题。查找污泥资源化处置与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与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污泥安全处置与监管工作提供支撑;三是评估处置效果。评估现有污泥处置技术的适用性和经济性,提出科学合理的污泥资源化处置技术推荐方案;四是优化污泥处置方案。针对监管工作存在的不足,完善污泥处置监管体系,提出可操作性强的监管措施和建议,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经对区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进行混合取样,重点对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5085.6-2007)《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反应性鉴别》(GB5085.5-2007)等标准中规定的监测指标与方法进行了检测。经评估,明确柯桥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不具备危险废物的浸出毒性、毒性物质含量超标及反应性等危险特性,不属于危险废物,应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管理与处理处置。